2010-09-28 中國時報 吳垠慧/台北報導

 台灣收藏界有傲人的實力,但難以成為亞洲的藝術市場交易重鎮,關鍵因素在於交易稅賦過高。台灣將藝術品交易所得視同財產所得,一旦藝術品成交,最高可能會課徵40%的綜合所得稅。相較於香港的免稅、中國對外國人採取二%稅率以鼓勵藝術市場,台灣令人咋舌的高稅率,無法吸引國際藏家前來。

 

 面對藝術市場這塊大餅,台灣因不合時宜的藝術品交易稅制,只能搖頭嘆息。昨日在立委羅淑蕾的號召下,台灣的畫廊、拍賣業者以及收藏家舉辦公聽會,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蕭樹村、北市國稅局副局長周賢洋等也列席聆聽。事實上,台灣收藏家的實力曾在一九九○年代吸引了最富盛名的蘇富比、佳士得這兩家國際拍賣公司進駐,並在台灣舉辦拍賣會。然而,二○○○年後這兩家拍賣便移師香港。

 

 藝術拍賣公司能否發展的利基就是徵件業務,要能徵集到好作品才能吸引顧客上門。不過,台灣政府把藝術交易所得納入個人財產所得,課的是所得稅,淨額超過三百萬就適用最高四○%的課稅級距。景薰樓負責人陳碧真說:「向藏家徵件時,第一句話就是問我:『你怎麼幫我解決稅賦問題?』」

 

 另一家金仕發拍賣的解決之道,就是和韓、日的拍賣公司聯手,把在台募集的藝品送香港舉辦拍賣。

 

 亞洲國家為了鼓勵藝術市場,香港實施免稅制度,中國大陸針對藝術品交易稅,本國人課徵三%,外國人二%的稅率。相較之下,台灣則用所得稅來計算,使得台灣本地藏家寧願將藝術品委託香港或中國拍場上拍,也不願意留給台灣本土進行拍賣,因為稅賦實在差別太大。

 

 寒舍董事長王定乾表示,今年北京保利春拍上拍黃庭堅書法《砥柱銘》,創下人民幣三點九億的天價,「依照北京市稅務局的二%,交出人民幣七八○萬的交易稅,作品來源和繳稅都是台灣藏家。」他說,「香港和中國拍賣市場的蓬勃,一半是台灣藏家造就出來的,台灣因稅賦把稅收拱手讓人。

 

 如此下去,台灣失去在亞洲市場的競爭力,拍賣公司年度營利表現不如預期,政府也無法從中課徵到優渥的稅賦,還少了觀光利益。

 

 清翫雅集理事長洪三雄表示,國際拍賣一年春秋兩拍,「全球藝術界人士蜂擁而至,帶動的觀光和社會消費也是不容忽視的層面。政府老擔心稅制修改稅收會減少,應該要整體評估。」

 

 賦稅署副署長蕭樹村表示,累進稅率有四個級距,藝術品要扣除成本才知道適用哪一級距的稅率,不一定每件藝術品都會用最高的四○%。

 

 羅淑蕾提議,藝術品交易或可比照股票等特殊收入採取「分離課稅」方式。台灣或許可綜合香港與大陸作法,以二%的稅率為折衷之道。分離課稅的好處是無需加總到個人其他所得,相對單純,還能顧及賣方的隱私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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