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料來源:台灣出版資訊網 新增日期:2008年03月27日
作者/王乾任
前不久,讀李長生的新書《吉川英治與吉本芭娜娜之間-日本書業見學八記》(網路與書),其中兩篇<日本稿酬古今談>與<版稅外的救濟法>,大談作家的收入來源,相當有意思。然而,想到台灣與日本的國情殊異,他山之石未必全可借鏡,或可寫一篇談談台灣的稿酬與作家收入來源,以供出版先進與有志於投身寫作事業的朋友們參考、參考,評判一下,自己是否真有能耐加入寫作維生這一行。
一、出書賺版稅
當作家,當然免不了出書。出了書,就會有暢銷夢。然而,說實在的,眼前當作家,除了少數大牌暢銷作家外,能夠靠版稅維生的,少之又少。書籍版稅,過去公定價是書價乘印數的10%,出書後付首刷量費用(一般是兩千本)。如果一本書訂價250元的話,版稅是五萬塊(還要先扣10%的稅,實拿只有四萬五,比一個資深軍公教人員的月薪還低)。然而,隨著景氣變差,不少出版社開始更改合約,出書後僅支付首刷量五到七成的合約越來越多(也就是兩萬五到三萬五),甚至有銷結,還有僅提供作者一定數量書籍(作者得自己賣書換錢)的合約出現。
然而,從提案、組稿、交稿、審稿、編輯、出版到收到版稅,最快最快也要半年,慢則一年以上也常有的事。除非每出一本書都固定能賣到兩萬本(五十萬,但這還沒計入為了寫書先行投資的各種成本。)否則這個年頭想要靠出書維生,是不可能的。更別說當前台灣,華文創作(包含各類型創作,不僅指文學)能賣上兩萬本的恐怕沒有一百人(其中還不少是非全職作家)。
因此,出書賺版稅,只能當作作家的三節獎金看待(特別不少書大概都賣不掉首刷印量),絕對不能視為固定收入來源。不過,書還是要出的,而且要持續,有機會就要爭取出版,賺版稅,接觸讀者。更重要的是,書籍作品是作家的主要資歷,可以此作為洽談合作的實力證明。寫作人的最終目標,當然是成為靠版稅維生的職業作家,只是在此之前,必須儘可能開源,尋找得以支持自己以文字創作活下去的路。
二、報刊媒體稿費
近來,不是許多媒體都愛談上班族薪水凍漲嗎?其實,最凍漲的,應該是寫手的稿費。基本稿費多年來不曾調漲不說,能投稿的報紙、雜誌刊物又日漸減少(報紙基本上還接受投稿,雜誌則幾乎封閉,僅邀稿而不投稿的居多)。既存的刊物,也因應讀者需求而增加插圖、減少字數。甚至有部份媒體,只提供欄位,而不支付稿費。再加上新人不斷冒出頭,寫作人想靠寫刊物賺稿費,是越來越需要動頭腦。
除了極少數暢銷作家與知名人士可以以篇計費,拿到一篇上萬元的稿費外,其他絕大多數「文字工作者」,稿費很難超過一個字五元(七角到兩元是當前的行情),至於篇幅,也少有能夠超過兩千字的(八百到一千五百字是當前媒體的主要寫作規格)。不過,也不用太絕望。不景氣時代,作家寫手們賺稿費,投稿標準不要放太高,只鎖定檯面上幾大報的話,肯定很辛苦。
其實,各級政府單位裡,乃至一些法人團體,都辦有自家通訊刊物。這些刊物多半也可以投稿,只是由於不進入零售市場發行,加上發行量不多,不太為人所知。政府單位出版品支付的稿費有公定標準(一般是一千字七百元,但非絕對),在景氣時代來看,的確低的可憐。但以如今可投稿單位越來越少,這些政府出版的雜誌期刊,倒是成為不無小補的賺稿費區。更何況,這些刊物多半投稿者不多,也蠻缺稿件的,有心寫作的朋友,不妨跑一趟國圖,認真尋找自己能夠投稿的刊物,蒐集相關資料,慢慢經營。也是一條路。
另外,積極一點,拓展海外華文報紙的投稿欄位,也是辦法。例如北美、澳洲、星馬香江(甚至中國大陸),都有華文報紙,都有可投稿欄位。當世界都已經被剷平了,則寫作範圍不必一定在台灣,哪裡有欄位可寫就寫,想當專業作家的話,儘可能找到可曝光欄位,儘可能多寫好讓讀者認識,是很重要的基本功。
附帶一題,刊物寫稿最好能廣開言路,不要侷限於一種寫作領域。其次,儘可能爭取其他媒體轉載,轉載不用再花費勞力寫作,卻能有收入(雖然較少),還能開拓不同讀者群。
三、各種徵文與文學獎競賽
如果你從事的是文學創作,則每年數百個的各式徵文比賽和文學獎競賽,就成了賺稿費的好機會。
隨便上網Google一下,都能找到專門收集文學獎資訊的網站。這裡僅提供一個:喜菡文學網
對有才氣又用功的文學創作人來說,拿下一些文學獎不難(坊間便有傳言,有人靠寫文學獎拿獎金,賺到了辦婚禮、買房子的頭期款等費用),特別是地方文化局(首獎約在三到五萬)乃至一些法人團體所辦的徵文比賽(首獎獎金約在一到兩萬之間,較為容易得獎)。不過,文學獎很容易變成有才氣創作人的鴉片,因為相對來說,是容易賺的錢,一般市井小民可能寫的很辛苦,一年寫兩三篇投稿參加比賽,但經過專業訓練,或擁有特殊天賦的寫作人,卻可以每月固定產出,參加文學獎競賽,賺取大把獎金。
容易錢賺多了,便很難收手,很難讓自己願意投入資本市場去競爭。這是有志於寫作維生的人要小心的。畢竟,文學獎是某種形式的政府補助,哪天要是取消了,不辦了,肯定讓很多人措手不及。至於文學獎本身,其實也有可議之處。除了少數限制得過首獎者不得再投稿外,其餘皆無禁止,才會縱容出一批以賺文學獎獎金維生的「獎棍」。這樣的現象,對於創作者自己,乃至台灣培育本土創作人來說,都不是好現象(特別是台灣的文學獎雖多,卻幾乎全面性的偏向純文學,標榜艱深的作品,大大偏離市場閱讀需求,即便得再多獎,都不能換成銷售量,頂多能拉抬一下刊物基本稿費)。
邵洵美說的最好,一般人不懂太多文藝理論什麼的,作家/刊物有義務提供能夠讓普羅大眾閱讀的作品,而不是一個勁兒的全往高深文學鑽。文學獎就好像政府對藝文表演團體的補助一樣,是一把兩面刃,用的好,可以幫自己減除經濟壓力,但太過沉迷,則是一種逃避讀者,逃避創作人生的鴉片。
四、開班授課-寫作班是好生意
有志於寫作事業的朋友,駕馭文字的能力,都有一定水準。如果肯進補教事業,接手一些寫作班的授課,則對自己的收入來源,是很大的補助。
這裡所說的寫作班,不是開給有志於創作的朋友的寫作班,而是面對中學學生,需要提升作文實力所開設的補習課程。不是許多人抱怨,現在的學生文字能力很差,閱讀能力很差嗎?如果放縱讓這些人繼續差下去,未來最直接衝擊影響的,就是靠寫作維生的創作人。很簡單,報刊出版為了迎合讀者需要,自然就越來越淺白,圖像化,那麼,創作人不就更沒稿件可寫了嗎?
投身寫作班,一來可以賺夠生活所需,二來可以栽培未來的閱讀種子,是擴大讀者(市場)的重要投資,不能忽略。
五、接演講,任評審、顧問
如果你已經是有點資歷的文字工作者,不妨接洽你所經營的寫作領域相關單位,詢問是否有合作的可能。例如從事文學創作的,可以接文學獎的評審,文藝營的老師、學校社團的顧問/指導老師等等,其收入亦不無小補。其他像從事旅遊寫作的,或可和旅行社合作,開辦特殊旅行團,或做旅行團的組團顧問,行前授課老師等等。
心理勵志與商管投資方面的寫手,則接洽學校團體、公司行號,舉辦演講、讀書會導讀等等,也是廣開財源,又和自己本業有關的工作(甚至還能現場賣書)。多元開放的心態,積極追求目標,美國小說家Thomas Clayton Wolfe說過,作家本質上是文化勞工,不是什麼優雅的布爾喬亞。作家夢很美,但現實生活卻很殘酷,本文簡單提供眼前台灣的職業作家可能賺錢,衡量一下自己是否有能力、能夠且願意靠上述方法賺取足夠養活自己(甚至家人)的收入。不行的話,或許找份工作,當個業餘作家,也不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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